貨幣限制
有關旅客入境每人攜帶之外幣、人民幣、新台幣及黃金之規定,請點這裡查閱詳細內容。
分類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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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金 | 旅客攜帶黃金出入境皆應向海關登記,黃金價值超過2萬美元,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再至海關申報。 |
外幣 | 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應報明海關登記。攜帶超額未申報者,超過部分應予沒入。 |
有價證券 | 攜出及攜入有價證券總面額達等值1萬美元者,應向海關申報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,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。 |
新台幣 | 新台幣10萬元為限,如攜帶超過限額時,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,持憑查驗放行,否則超過限額部分應予退運。 |
人民幣 | 人民幣2萬元為限,超過限額,應自動向海關申報,並自行封存於海關,出境時准予攜出。如申報不實,其超過部分,依法沒入。 |
進出口限制
分類 | 說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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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屬「限制輸出入貨品表」之物品 |
價值美金20,000元為限。 | |
超過限額或屬 「限制輸出入貨品表」之物品 |
需繳驗輸出入許可證。 |
若需詳細資訊,請洽關務署臺北關。
服務電話:03-3834265
海關行李檢查
旅客提取行李後,所攜行李如未超過免稅限額且無管制、禁止、限制進口物品者,可選擇「免申報檯」(即綠線檯)通關。否則即須由「應申報檯」(紅線檯)通關。
入境旅客報關須知:
請點選這裡,查閱旅客行李通關選項。
服務電話:第一航廈 03-3982307;第二航廈 03-3983386。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taoyuan-airport.com/